柔道:起源于日本的对抗性竞技运动,融合中日武技
柔道比赛要求选手采用“臂锁”和“颈锁”等手段锁住对手的四肢和颈部,将其摔倒或者压在地上,直到对手认输或者被明显摔倒在地,才能获胜。
柔道起源于日本。1882年,日本嘉纳治五郎将中国武术的踢、打、摔、抓与日本武术、柔道技术相结合,创设了柔道。同年在东京永长寺开设讲道馆。1884年建立柔道段位制度。1890年开始女子柔道训练。1900年制定柔道竞赛规则。1931年日本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女子柔道协会。二战后,柔道传到欧美等国家。1956年举办了首届世界柔道锦标赛,1980年起开始举办世界女子柔道锦标赛。
比赛按重量级别进行,在14×14米或16×16米的榻榻米上进行。运动员身穿白色或米色柔道服,赤脚赤手,腰间系腰带。每场比赛男子5分钟,女子4分钟。比赛期间,不得用头、肘、膝击打对手,不得抓头发,不得对肘关节以外的其他关节使用关节锁。男子和女子柔道分别于1964年和1992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。
柔道在日语中的意思是“柔道之道”。它部分源自柔术,柔术是日本古代武士徒手格斗的技巧。柔道的获胜方法是将对手摔倒在地,它是奥运会中唯一允许使用锁喉或脱臼来制服对手的运动项目。
柔道由嘉纳治五郎于19世纪80年代创立,并于1964年东京奥运会上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。当时,作为奥运会主办国的日本被允许增加一项比赛项目,因此日本选择了柔道。东京奥运会只有四个级别的比赛,日本运动员获得了三枚金牌。
但在公开级比赛中,身高1.98米的荷兰人安东·格辛克在日本武道馆1.5万名观众面前击败了三届日本冠军神永昭夫,并在复活赛中再次击败了他,从而打破了日本柔道运动员可以战胜任何对手的说法。
经过近代的发展,柔道在1964年东京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(主办国可以选择增加奥运会比赛项目,日本选择了柔道)。作为柔道的发源地,日本在早期确实占有优势,他们宣称优秀的柔道高手可以战胜任何对手,无论对手身高体重如何。然而在公开重量级比赛中,身高1.98米的荷兰选手吉辛克击败了三届日本全国冠军,也改变了人们对柔道的幻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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